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截至3月30日,省委巡视组分别进驻新民市等51个县(市、区),并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会上,巡视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视地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全面展开。
本轮巡视对被巡视地区开展“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县(市、区)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特殊地位,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高度,履行好政治监督的职责使命。其中,常规巡视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重点检查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重点围绕打造“政通人和”的经济发展环境、“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等八个方面,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涵养发展生态。通过巡视推动被巡视地区党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17个省委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地区工作两个半月。其间设置巡视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联系电话、邮政信箱及电子邮箱,并通过被巡视地区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开。常规巡视主要受理反映县(市、区)委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营商环境专项巡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